网购价值9万多元的手镯,因佩戴效果不佳而申请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。没想到,消费者按商家要求通过指定物流完成验货寄回后,商家却以“试戴痕迹影响二次销售”为由拒退全款,消费者该如何维权?
6月4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网络消费纠纷案件。
刘女士通过网购平台在某商家花费91500元购买某款型手镯一只。因手镯佩戴效果不佳,刘女士在网购平台上发起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申请。商家同意退货,表示会安排指定物流企业上门取件,并告知刘女士,为保护产品安全,勿自行退回。第二天,物流企业工作人员到刘女士家取件退货,对商品进行了检查并拍照。
然而,两天后,商家却声称退回的产品经验收有试戴痕迹,手镯上有明显划痕,暂缓退款,并将手镯寄还给了刘女士。对此刘女士感到十分生气,拒收了快递。商家收到手镯后,依旧未给刘女士退款。刘女士遂将商家诉至法院,要求商家退货退款。
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涉案手镯是价格不菲的贵重首饰,商家为此设定了明显有别于普通网购商品退货流程的标准和要求,通过商家一系列颇有针对性的安排,可以确认其对相关风险已具有较为充分的认知。根据风险转移原则,标的物毁损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。本案中,刘女士把涉案手镯交付给该商家委托的某物流企业,且某物流企业经当场核验后完成取件行为之时,该手镯损毁、灭失的风险即从刘女士处转移,不再由刘女士承担。
据此,人民法院判决商家退还刘女士91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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