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华盛顿地方法院法官阿米特梅塔(Amit P. Mehta)裁定,谷歌在美国搜索市场的反垄断案中将受到限制,但未遭遇司法部要求的强制拆分措施。谷歌被禁止与设备和浏览器厂商签订排他性协议,但仍可向合作方支付费用以维持产品分发。
梅塔在去年已认定,谷歌通过与等企业签订分销协议,非法维持超过十年的搜索垄断地位,市场份额长期维持在九成左右。此次判决虽确认谷歌行为违法,但在补救措施上采纳了谷歌的大部分立场。梅塔表示,生成式人工智能已改变市场格局,“没有必要用过度干预来震动系统,市场力量本身正在发挥作用。”
受消息推动,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价周三盘前上涨逾6%,苹果上涨约3%。分析人士认为,该裁决为两家公司继续在AI服务领域合作铺路。谷歌与苹果现有协议每年价值逾200亿美元,使谷歌成为Safari浏览器的默认搜索引擎。苹果已与OpenAI合作在iPhone引入ChatGPT,未来或与谷歌的Gemini系统展开类似合作。
判决还要求谷歌不得将应用商店授权与搜索、Chrome或AI产品绑定,并需向竞争对手共享部分搜索数据,以削弱其默认地位带来的优势。但法院拒绝要求谷歌剥离Chrome浏览器或提供用户“选择屏”界面,认为此举将过度干预产品设计。
司法部方面则表示正在研究是否上诉,认为现行补救措施可能不足以恢复公平竞争。一些倡导组织也批评该判决“过于宽松”,未能有效制约谷歌的垄断行为。
此案历时五年,是美国继上世纪90年代案后首个重大科技垄断诉讼。梅塔强调,过度的司法干预可能阻碍苹果等厂商的产品创新,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已成为谷歌搜索业务的潜在威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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