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是刘玲,是来自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基层检察官。我从事检察工作23年,先后在刑事检察、民事检察、行政检察以及公益诉讼检察等不同岗位都工作过。”7月29日,国新办举行“新征程上的奋斗者”中外记者见面会,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刘玲受邀出席见面会。

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刘玲。国新网 图
23年来,刘玲先后办理了各类案件2000余件。“通过多年的司法实践,我有一个深刻的体会,就是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法律监督机关,司法办案从来都不是对冰冷法条的机械执行,而是充满温情的民生守护。”
刘玲回忆,“通过抗诉,我们帮助了一名67岁的老人拿到了12万元拖欠已久的养老钱,老人当时深深地向我鞠了一躬,说‘法律确实管用!’这个场景一直刻在我的脑海中。”
“其实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,背后都承载着群众的急难愁盼,也影响着我们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。我们都说,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,而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实际上首要的就是始终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人民群众的一端。”刘玲坦言,所以说检察工作实际上就是通过精准的法律监督,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,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。“我也将始终保持着对群众的真心、对法治的初心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让公平正义扎根基层、温暖民心。”
谈到如何高质效办案,刘玲认为,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是最高检在新时代对检察履职办案提出的基本价值追求。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,就是要求检察官通过办案,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,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,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能感受、可感受、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同样,在会上,刘玲也提到了法治建设,“我是一名基层检察官,法治建设对基层来说,似乎是遥不可及的事情,但是通过多年的检察实践,我却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就蕴含在具体的办案中。”
刘玲在见面会上分享了一个案件,“虽然是一起小案,但我觉得这起案件却关系着大民生。现制现售饮用水大家都不陌生,这是一种新型的供水方式,因为便捷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,但我们通过调查却发现,这种供水方式监管主体不明、责任不清、执法依据不足,所以我们及时撰写了备案报告,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,明确了牵头部门,对我们全市1000余家制水机进行了监督检查。同时我们也发现,监管的缺位最根源的问题就是法律制度规章的空白,所以我们积极向地方人大提出了立法建议。通过办案,对我国的法律制度提出基层实践的支撑,在我看来这就是在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。”
刘玲表示,正是这些源于基层的办案实践,让国家的法治从文本走向了生活,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筑牢根基,成为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向前的强劲动力。
刘玲坦言,“基层检察院实际上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最高检工作要求的‘最后一公里’。实际上,在我们基层院并没有多少大案要案,更多的是一些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事,是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小案。但是小案不能‘小看’,更不能‘小办’。因为即使是案件的一粒尘,它落到一个人的身上,那就是一座山。”
从事检察工作23年了,多年的检察工作实践让刘玲养成了一个习惯,就是凡事“多做一点、向前一步”。
“所以,我有时候帮助当事人写一份监督申请书,帮他们梳理一下案件事实,或者帮助他们讲述一下法律规定,很多时候真的是随手做的小事情,但是却被群众认为是帮了他们很大的忙。我们经常会问,我们法律的权威到底来自哪里?在我看来,就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。”刘玲感言,“所以说,工作的过程中,我们时刻要把群众、把我们老百姓的期待,当成检察履职的标尺,才会让‘检察蓝’真正成为群众心中的坚强后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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